病床头的监护仪忽然亮起一道幽蓝色的激光,直接扫描在病床栏杆上的那枚怀表上!
怀表剧烈震颤!
表盖内的逆转秒针在这一刻突然停滞,紧接着,表盘内的机械齿轮发出阵阵齿合声,一块隐藏在表芯深处的微型微缩胶卷,在激光的照射下,被清晰地投影在特护病房白色的天花板上!
那是1947年3月6日的一份泛黄绝密判决书。
上方赫然盖着高雄要塞司令部的血红钢印。
而签署人那一栏,用苍劲有力的钢笔字写着两个名字:
主办监察官:陆秉文。
执行处决官:陈义雄。
在判决书的附页上,贴着一张发黄的现场照片:
第三船渠冰冷的波涛中,一艘老旧的木质领港艇正在缓缓下沉。船头甲板上,站着一个身穿深蓝色警官制服的男人,手里握着这枚怀表,冷冷地注视着舱门被铁链死死锁死的水面。
那个男人的侧脸,正是陈禹安在佛龛下见过无数次、那个被家族奉为蒙冤英雄的祖父——陈义雄。
真相在这一瞬间,以一种最残忍、最鲜血淋漓的方式,硬生生撕开了陈禹安的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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