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口中的老夥计就是我以前用的麦克风,在上高中的时候,也是由於我的声音b较偏中X化,有磁X,朋友想要组建个小乐队,而我被他们推崇成为了乐队的主唱。
那时候就是小孩子瞎闹,哪懂什麽唱歌,不过是用嗓子喊出浮夸的话语,而後在用声音的起伏加以修饰而已,一切的一切说白了就是为了泡妹子。
张嘉桐一副恍然的模样,将目光转到别处,说道:“去看看吧,你的麦没人动!”
走上小舞台,看着熟悉的布施,我颤抖的将手伸向了粘着水钻的麦克风支架,还清晰的记得,那是一天夜里一个小姑娘红着脸送给我的,她还对我说这是她熬夜粘了三天三夜的成果。
不过那个nV孩相貌平平,我不过是对她面子上的道谢一番,便将麦克风支架收了下来,从头到尾我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。
nV孩的名字没有留下,不过这个麦克风支架却成为了我最引以为傲的道具,有事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向我的朋友吹嘘,这个麦克风支架是姑娘送的,那个姑娘耗费了多少心血种种,反正说道头来就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虚荣心。
现在再次抚m0麦克风支架上的水钻,我突然间感觉有点对不起那个nV孩,对不起那时nV孩对我所做的一切。
手顺着麦克风支架履了上去,碰触到了上面的麦克风,将麦克风取下,翻过来看到背面清晰的刻着我的名字。
时间过了这麽久了,这个麦克风却依旧像是新的一样,可见这麽长时间一直都有人在保养这个麦克风,想到这里,我把目光转到了张嘉桐的身上。
张嘉桐还是像以前一样,喜欢披着头发,将头发染成金hsE,不过改变的地方就是她的耳朵上多了几个耳钉,还记上高中的时候,我们不管怎麽劝她让他打耳洞,她都不肯!没想到现在她却在两个耳朵上面打满了耳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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